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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血型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活动注册通知
来源: | 作者:省检验中心 | 发布时间: 2021-01-08 | 425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血型检测室间

质量评价活动注册通知

 

各有关单位实验室:

室间质量评价(以下简称“室间质评”)是临床实验室保证和改进检验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行政管理和实验室认可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国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疫情常态化防控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是COVID-19确诊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52号文件)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豫卫医函﹝2020﹞120号)要求,为保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质量,帮助核酸检测在疾病防控工作中更好地得到应用。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将于2021年度正式开展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凡通过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的实验室,尤其是第三方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必须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同时,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依据《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4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2018年度血站及部分浆站实验室室间质评情况的通报》(豫卫医函【2019】34号)等要求,为确保临床医疗用血质量和输血安全,将于2021年开展采供血系统血型检测室间质量评价,各采供血机构及输血科均要求参加血型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为确保202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血型检测室间质评调查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接通知后务必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互联网上在线注册申请,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室间质评费用。

2021年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信息处理采用“河南省BIQAS室间质量评价系统”,室间质评注册申请、检验结果与相关信息回报、统计分析图表获取等通过信息系统完成,信息系统运行网站为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www.henanccl.cn), 2021年3月30日前无网上申请即视为不参加本年度活动。现将注册、缴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血型检测室间质评项目及收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卫健委关于申请增设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收费项目的函(豫卫医函[2020]139号)》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设新冠病毒核酸室间质量评价收费项目的复函》的文件要求,制定收费标准如下:

1、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全年开展2次调查,每次5个样本,收费765元;

2、血型检测室间质评:全年开展2次调查,每次10个样本,收费700元。

二、注册申请

1. 2021年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血型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申请日期为202118日至330日,各参评实验室应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

2.请各实验室登录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官网(www.henanccl.cn),首页点击“BiQAS登录”,输入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室间质量评价界面,在“室间质评”栏目打开“质评活动”选择相应的室间质量评价项目,点击行尾的“查看订单”勾选,点击确定提交即表示您实验室申请参加河南省室间质评活动。稍后可安排您室财务进行交费。

三、缴费时间及汇款详细地址:

1、缴费时间:

2021年1月8日至5月31日。

2、汇款详细信息:

    名:河南省卫生厅临床检验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郑州淮河路支行

   131012516010000790

人:张旭初  联系电话0371-66913569

注:各单位务必要先注册并在确认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再进行汇款。汇款附言中写明“单位名称”和“实验室编码”。请各参评实验室在注册时认真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请到单位财务部门获取)。

3、发票及缴费信息:

我单位收到汇款后会尽快将发票以快递方式寄出。缴费信息可以在“河南省BiQAS室间质量评价系统”中 打开“质评活动”选择相应的室间质量评价项目,点击行尾的“查看订单”查阅。
   四、室间质评质评样品发放方式:

各参评实验室的质评样品由省临床检验中心委托郑州金域达物流部在规定的日期直接配送至各参评实验室收到质控品后需及时扫码提交“样品状态确认表”。每次配送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实验室遇有室间质评有关的任何问题,请与省检验中心质评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电话:0371-67966305、0371-67966302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371-67122630

电子邮箱: henanccl@yeah.net

联系人:李书杰、王喜英、张  

 

                               0二一年元月八日